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1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

2021-03-08 30

为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,促进精神卫生工作事业发展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,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。

为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,促进精神卫生工作事业发展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,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、双向选择、综合评定、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3月10日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必须属于就业困难人员,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。
2.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。
3.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.
4.连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
5.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。
(二)遵纪守法、品德端正、能吃苦耐劳、服从工作安排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(三)具备胜任岗位工作基本身体条件。
四、报名相关要求
(一)报名时间
2021年3月1日—3月10日,工作日期间上午8:00至11:30、下午14:30至18:00。
(二)报名地点
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(行政办公楼六楼人事科,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74号)。
(三)报名方式
1.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。咨询电话:0883-2131697 15906907267 18388906711 。联系人:郭忠露田东保
2.报名需提供资料:临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、就业创业证、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(有学位证提供学位证)、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材料必须真实可靠,如有弄虚作假,取消聘用资格。
五、考试
考试以面试、技能操作、临床实践的形式进行,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,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六、体检
体检需开展身体健康、心理健康、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,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,体检费用自理。
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
2021年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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